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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往 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