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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