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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 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券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 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