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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