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4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7 个月内;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 会公告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