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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STAR SHUAIERSTAR SHUAIER(SZ:002860)2023-12-28 11:14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 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 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六)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