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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DrindaDrinda(SZ:002865)2023-09-27 12:2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1 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南钧达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 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