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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DrindaDrinda(SZ:002865)2023-10-13 11:3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00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1 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南钧达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