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参照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独立董事 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公司需要按照股东大会的 有关决议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