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绿 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 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