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 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