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贵阳 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变更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项目团队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变更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