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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 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2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以及持股 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22日)前十 名股东持股情况 | 证券代码:002873 |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 公告编号:2023-093 | | --- | --- | --- | | 债券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