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 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交易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及预案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能否通过审核或同意注册以及 获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在《贵阳新天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预案摘要中作出重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