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 3、2023 年内,上述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严格按照《公司法》、《管 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自 2023 年下半年新规颁布后,各独立董事结合新规修改的具体情况,及时、有效 地做出调整,积极贯彻新规的指导精神,按照新规的具体要求履行职责,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等,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 事共 3 人,分别为高立金先生、官峰先生、张捷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公司现任 3 位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了公司董事会。 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现任 3 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