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89,87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33.27 元,募集资金总额 43,55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492.6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