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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JQHJQH(SZ:002885)2023-09-28 10:2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所有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因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