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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8月)
KELIKELI(SZ:002892)2023-08-24 12:1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八)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 1 页 共 36 页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或知悉本制度涉及需披露的信息内容时,也应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