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 1 页 共 9 页 (三)公司派驻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信息、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 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及相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