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包括: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获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含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