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vangmen Beidaiie Donachena District. Be 86/01016554 719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4CDAA1F000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1月20日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程 序。 一、管理层的责任 川恒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