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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SaiLongSaiLong(SZ:002898)2024-04-19 12:37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六)对公司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