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必须予 以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必要 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 (六)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