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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FORYOUFORYOU(SZ:002906)2024-03-29 13:0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 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