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投资的,持有其百分之五十 以上的股权(份),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分公司和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