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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SCCSCC(SZ:002916)2023-11-23 11:0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