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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LMCLMC(SZ:002921)2024-05-05 07:3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联诚精 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之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目前,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长城证券现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839 号)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或"公司")以 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1,208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1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3,699,992.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027,381.0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2,672,611.37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