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 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