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川智慧: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明与承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 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 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