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次级公司债券 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次级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 行。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 发行次级公司债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74 号,以下简称 批复),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次级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