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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审查意见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对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 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自 2017 年 11 月 18 日起连续任职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 因任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本次拟选举的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