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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郜树智、罗鑫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 2023 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