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郜树智、罗鑫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 制状况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议案审核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 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