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 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 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且符合 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 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