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 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