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0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