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0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当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 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 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