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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