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 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实际对外担保发生额。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为子公司恒洋化工、浙江舜跃、福建舜跃实际担保余额 3,000.00 万元,除此 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