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ANG BIOTECH(0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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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生物(003017)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09:05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项目 | | 本报告期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4,500 | 万元-5,500 | 万元 | 3,143.63 | 万元 | | | 比上年同期上升 | 43.15%-74.96%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4,200 | 万元-5,200 | 万元 | 2,909.02 | 万元 | | | 比上年同期上升 | 44.38%-78.75%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55 | 元/股-0.68 | 元/股 | 0.39 | 元/股 |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股票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 ...
大洋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25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from Allbright Law Offices confirms that Zhejiang Dayang Biotechnology Group Co., Ltd. has fulfilled the necessary procedures and obtained the required approvals for its 2025 equity incentive plan,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4][6][8]. Group 1: Approval and Authorization of the Incentive Plan - The company held its sixth board meeting on June 6, 2025, where it approved the draft of the 2025 equity incentive plan and related proposals, with related directors abstaining from voting [4]. - The sixth supervisory board meeting on the same day also approved the draft of the incentive plan and the list of proposed incentive recipients [5]. - The company publicly announced the list of incentive recipients from June 7 to June 16, 2025, with no objections raised by employees during the public notice period [5]. Group 2: Granting Date of the Incentive Plan - The granting date for the equity incentive plan was set for July 2, 2025, following the approval from the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n June 26, 2025 [6][7]. - The board confirmed that the granting date was within 60 trading days after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complied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7]. Group 3: Conditions for Granting the Incentive Plan - The granting conditions outlined in the incentive plan include that the company has not encountered any adverse audit opinions or significant financial issues [8]. - The proposed incentive recipients must not have faced any disqualifying circumstances, ensuring that all conditions for granting the incentive have been met [8]. Group 4: Conclusion of the Legal Opinion - The legal opinion concludes that the incentive plan's approval and authorization processes are legitimate and comply with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firming the plan's validity [8].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2025-07-02 10:32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 ...
大洋生物(00301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02 10: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 并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 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 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 味着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 ...
大洋生物(00301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2 10:30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议案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 (4)本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
大洋生物(0030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2 10:30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阳贵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议案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 ...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02 10:17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994,07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2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7 人,为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6-26 23:35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7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
大洋生物(003017)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6-26 11:18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 个 月(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5 年 6 月 7 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
大洋生物(00301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6 11: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