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5 层 邮编:610041 增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专项核查意见 2、本所仅就与本次增持股份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并不对有关会 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也不对本次增持股份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发 表意见。如涉及审计、评估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核查或作出任何保证。 3、本所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人士 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律师对公司提 供的与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有关证言已经进行了审查、判 断,并据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对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增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