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科技: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 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公司发生交易的授权管理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 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三)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四)赠与或者受赠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