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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