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及通知程序 | 6 | | 第四章 | 附则 | 8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2 名独立董 事,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