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Deloitte. 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086 号)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23)第 O01673 号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德勤")接受委托,审计了江 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传智教育"、"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3年 4 月 17 目、2022年 4 月 19 日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3)第 P04051 号、德师报(审)字(22)第 P02984 号及德师报(审)字(21) 第 P0093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于 2023年5月12日收到了传智教育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