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委 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