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