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