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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对传智教育再融资审核的决定

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4〕50 号 关于终止对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 的决定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 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 年 3 月 8 日,你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我所提交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址券交 24 年底费费 抄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年3月11日印发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