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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办公 ...